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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| 作者: | 发布日期:01-12 | 查看: | 次 |
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刚刚圆满结束,昨天,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,为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蓬勃开展,市政府决定设立盐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奖,成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审奖励委员会,每年评奖一次,获奖者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,奖励人民币3000元。 申报条件要求,申报评选的青少年必须是热爱祖国、品行端正、有科技特长的盐城市在校中小学生(包括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、职业中学学生)。参评奖项的获奖时间为上两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。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第一作者均可以参加申报,主要有8个方面: 全国性的项目有,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三等奖(含三等奖)以上的项目(中国科协、教育部等单位主办);获得“明天小小科学家”奖励活动三等奖(含三等奖)以上的项目(教育部、中国科协主办);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(含三等奖)以上的项目。 省、市级的有,获得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二等奖(含二等奖)以上的项目(省科协、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);获得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二等奖(含二等奖)以上的项目(省科协、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);获得盐城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项目(市科协、市教育局主办)。 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(第一发明人),要经三名以上(含三名)专家推荐,经评审奖励委员会专家组认定,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的项目,也可申报评选,还有其他经评审奖励委员会认可的项目。 各县(市、区)候选人的推荐工作,由候选人所属学校推荐,市级直属学校候选人的推荐工作,由候选人所属学校推荐上报。评审奖励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,对提名人选进行评审,按得票的高低顺序评选出拟获奖人选,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。 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,每次评选不超过5名。相关部门负责人说,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为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领域最高荣誉奖,每位学生只能获得一次青少年科技创新奖,已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。 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奖人员,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,并奖励人民币3000元;对获奖人员的第一辅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,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;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奖人员所在学校颁发荣誉证书,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,该奖金主要用于学校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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